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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項
本人死亡
台南市中餐服務人員職業工會會員傷病或意外死亡者,發給互助金12000元(相當20年的互助費)。 -
第二項
家屬死亡
台南市中餐服務人員職業工會會員之父母、配偶、子女,死亡發給6000元。 -
第三項
殘廢互助
台南市中餐服務人員職業工會會員因傷病或意外事故終身殘廢,經勞保局指定醫院診斷證明屬實,而領取勞保局勞保給付者,發給互助金12000元(相當20年的互助費)。 -
第四項
傷病住院
會員因傷病住院7天至14天,發互助金2000元,住院15天以上者(含15天)發互助金4000元(一年內同一病因,同一症狀限申請一次)。 -
第五項
結婚賀禮
會員本人結婚持結婚證書影本至工會申請,致贈禮金3000元。 -
第六項
新居落成
會員本人新居落成(自建或購買),備喜帖送至工會審核致贈禮金3000元。 -
第七項
生育給付
會員本人生育,持證明文件至工會申請,致贈賀禮3000元,雙生6000元,依比例增發(有請領勞保給付者)。 -
第八項
退休賀禮金
按下列標準發給退休賀禮,(年資以整年計算,零月不計算,因退會中斷而再重新加入者,以最後入會日為準)。 -
第九項
退會福利金
會員繳交互助金15年以上退會,可領福利金與退休禮金相同金額,領取資格亦相同。
入會滿15年以上者,退休(或退會)禮金6000元
入會滿20年以上者,退休(或退會)禮金8000元
入會滿25年以上者,退休(或退會)禮金10000元
入會滿30年以上者,退休(或退會)禮金12000元
2017-04-09